遇到李雨春,是在公司的一次K歌聚会上。
我原本一直冷淡于参加这样的聚会,我们公司是搞建筑的,公司所在的片区除了我和另一个女同事胖姐外,其余的都是男性,他们和工地上的工人一样顶烈日冒严寒的工作,一样拥有强壮阳刚的体魄,他们曾经都是正经的大学生,可是工作时间一长他们也带回了工地上的一些劣习。我能想象到他们是如何在包厢里拿着麦肆无忌惮的嘶吼,如何大口大口的抽烟随地吐痰,于是小小的包间一会儿就被弄得乌烟瘴气。
至于那唯一的女同事胖姐,我也不爱与她相处。胖姐四十来岁,长得极胖,圆咕隆咚的脸坑坑洼洼,身上的肉是那种坚硬的质地,因此就算吃再多的减肥药也是白搭,更为重要的,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喜欢有事没事的搂抱我,然后龇着那口黄灿灿的牙齿对着我笑。她说她羡慕我的身材,都三十出头当妈的人了皮肤还这么水嫩,她甚至在办公室对着大伙的面说,真想狠狠亲我一口,而每次见她这样说我的脸就会红到脖子根,心里更是扑腾得厉害。
胖姐似乎很适合这样的场合,她每次都能与这群男人们打成一片,而且她每次都拉我,在记忆里这样的活动我十有八九是不去的,而这次她又拉我了,她说,若若去吧去吧,啊?乖妹妹,就当陪姐咯,你不去…..我就不去了。
她嘴上虽这么说,可每次我不去她还不照样跟了去么?不过这次,鬼死神差的我还真去了,仿佛是被某种力量作用了似的——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去之前会洗澡、换衣服,描眼线、画口红,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嘴里还欢快的唱着邓丽君的“小城故事”。
小叮当刚学会走路,她歪歪扭扭的走到我的身旁,拉住我的裙子奶气地喊,妈妈,妈——妈。我蹲下身,把叮当抱在怀里,轻轻的吻她,小叮当,妈妈的乖宝贝呀,要听爸爸的话,不许哭不许闹哦。说完,我又亲了她一口。我抬起头的时候,看到林涵已站在身旁,他那张帅气干净的脸上正绽放着丝丝缕缕的温情笑容,这样的笑容在这个简单的三口之家,是那么让人幸福。
林涵满脸的慈爱,他朝叮当拍了拍手,笑眯眯地说,来吧,过来,小家伙,到爸这来。他把叮当抱起后就把我送到了门口,他轻轻的吻我,嘱咐我唱完歌早点回去。
这是个再好不过的男人,他善良、成熟、稳重、帅气、事业有成,他爱我,爱我们的小叮当,在出门前我能看见他身后那一桌他亲手制作的亮晶晶的丰盛晚饭,而出门后,我还能听见屋里林涵对女儿说话的声音:小家伙,晚上就我们俩吃饭咯,啊,小家伙,吃饭饭咯……听着这些,我的眼睛就湿了,觉得不能吃上这餐饭是我对林涵的极大亏欠。
我一直觉得我已经够幸福了,我一直觉得除了女儿外,我就是这世界上的第二个公主,是啊,老公那么爱我,那么疼我,他是那么温柔那么善良,我们共同垒筑起的这个家又是那么温馨,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
待续





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